close

之前對內在小孩治療的方式及理論很有興趣

上網找了些資料  提供有興趣的人參考看看唄!

愛樂蒂非心理系的學生,所以有專業的問題

還是洽專業人士~

 

以愛樂蒂個人門外漢的想法及經驗中

其實以下所有的有關內在小孩理論

出現在個案或是人的身上中

不只適用其中一個理論

在我的想法中

以下都只是單一個別理論而敘述

在生命的經驗中

這些內在小孩的問題不是單一派別的理論中

可以解釋所有在人身上產生內在兒童的問題

假設目前內在小孩問題為過去的創傷記憶,不代表處理後就畢業了

也許還有次人格的內在小孩問題或是榮格兒童原型是一種集體潛意識

 

人類行為是複雜的及多重生命經驗的

所以治療師只能處理當下對你生命而言阻礙最大的問題

潛層原因或較為急迫的先處理完

之後在慢慢視個案當下的狀況

繼續處理

 

治療成功的關鍵在於個案是否真實面對自己個案是否有發自內心的願意改變

 

哈哈~其實Eldie 是念商學院出身的,完全沒受過心理學的薰陶

不知道為一直在寫這些

大概都是從治療自己而有的感受及經驗吧

 

內在小孩治療法簡介

 

本文刊登於:楊明磊(2002.09.05)內在小孩治療法。諮商與輔導。201期。第28-34

 

內在小孩治療法(Inner Child Therapy)是近年來頗為引人注目的心理治療方法,Swain (1995)甚至將之稱為內在小孩運動(inner child movement)。其主要治療目標在於提昇案主自尊與自我價值感、減少自憐自恨、增進自愛與自我撫慰的能力。根據文獻,許多學者曾融合內在小孩治療法於其治療過程中,並得到良好的效果。例如Benton(1990)以內在小孩治療法協助酗酒者重建自我認同、練習自我照顧、並以更健康的方式看待過去;Cameron(1991)協助曾經驗父母自殺的成人度過哀傷;Grammer & Shannon (1992)針對五位曾遭到性虐待少女(8-12歲,皆住在寄養中心)進行團體治療,其中以內在小孩治療法協助案主穩定情緒、增進自我肯定及練習自我保護技巧。Picucci(1992)在以男女同性戀者為對象的一個經驗性週末工作坊中,以心理劇及團體動力技巧提供男女同性戀者一個受到支持的機會,學習自我撫慰的概念,治療並照顧個人受創的內在小孩。Schatz(1992)認為對於在上癮家庭中長大的小孩,內在小孩治療法是非常值得推薦的工作方法Gayol(1995)在墨西哥針對28位青少女受刑人,進行交流分析技巧中的自我撫育(self-reparenting)訓練,以增強他們的父母自我狀態。認識自己的內在小孩是課程中的一部分,訓練結果顯示青少女的行為有明顯改變。Guyer(1995)曾在針對亂倫犯罪者的催眠取向治療中,使用內在小孩治療技巧對案主進行自我再教育。國內學者洪素珍(民86)在治療童年遭到性虐待的個案時,採用溝通分析取向的內在小孩治療法,處理個案的受創經驗。除了針對個案的受創經驗外,筆者進行個別諮商或團體諮商以及心理劇時,也發現使用內在小孩治療法可以無須探討當事人的成長歷史,甚至不需要當事人說出任何具體事件,就能進行治療工作

 

依筆者的實務經驗,以下幾種情形的當事人使用內在小孩治療法的效果特別好:

(1)沒有具體的原因,卻覺得生活無聊、不愉快、缺乏活力;

(2)只是有一種模糊的難受的感覺,卻找不到任何與此感受有關的記憶;

(3)隱約覺得和人有距離,無法親密,難以體會被愛或感動;

(4)覺得心理疲倦、對現在的生活及未來感到缺乏意義;

(5)因為個人禁忌,不便或不願說出事件的經過,但仍然因為感到痛苦而需要被幫助;

(6)在團體中因擔心洩秘或被批評而拒絕陳述問題內容的成員﹔

(7)目前生活的困難牽涉層面甚廣,一時難以解決,需要學習在困難中生活。

 

不過,內在小孩治療法並不是一個統一的理論或方法,不同的學者與實務工作者往往從不同的角度宣稱並使用內在小孩治療法,以下僅作一初步的整理與介紹。

 

◆代表人物或理論

 

在心理治療領域最早討論內在小孩概念的是容格Carl Gustav Jung),他於1940年首次出版「兒童原型心理學(The Psychology of the Child Archetype)中,以「在裡面的小孩(child within)指稱兒童原型而第一位正式使用「內在小孩」(inner child)這個詞彙的則Missildine(Corrin,1994),他在1963年出版了Your Inner Child of the Past一書(中譯書名為「探索你內心的往日幼童」,彭海陽等譯,雅歌出版),以整本書討論內在小孩概念及治療方法。柯林(Corrin, 1994)在他的博士論文中整理出七位與內在小孩概念有關的人物或理論:

 

一、          米西迪(W. Hugh Missildine):

 

1、 於1963年出版了Your Inner Child of the Past一書,是第一位正式使用inner child一詞並以整本著作討論內在小孩概念的人。

 

2、 基於佛洛依德的理論太過繁瑣及不實用,故以較容易為患者所瞭解的語言提出一種對解決情緒困擾有實效的方法及知識(Missildine, 1963)。即其內在小孩的概念為對精神分析理論及用詞的修正。

 

3內在小孩概念較類似所謂的赤子之心,而隨著社會化的過程,人們隱含認為成熟即是不要孩子氣,因此逐漸與內在小孩分離造成情緒的問題,因此應找尋一個適當的情境,重新創造我們在孩提時所曾有過的感受(尤其是與父母相處有關的好壞感受,以便能有回家的感覺。

 

二、 交流分析(Transactional Analysis,簡稱TA):

 

1、 為19501960年代精神分析師Eric Berne所創,目前共分為古典學派(Classical TA)、貫注學派(The Cathexis School)及再決定學派(The Redecision School)三大派別(黃珮瑛,民85)

 

2認為人有三種自我狀態(Ego state)父母、成人、兒童,其中兒童自我約在六歲時便已固定

 

3、 三個TA學派對成功治療的觀點不盡相同,古典學派強調成人自我的發展;貫注學派重視新的父母自我狀態,再決定學派則強調兒童自我的再決定,認為人的問題來自受傷的兒童自我狀態,由於早年的生活的限制與傷害使早年的兒童自我狀態做出有害個人的決定,因此應學習讓現在的兒童自我狀態對現今的困難生活再決定,以脫出舊有的腳本。

 

4 TA並未說明兒童自我狀態與內在小孩的關連,但其意義卻與內在小孩的概念接近。

 

二、          容格(Carl Gustav Jung):

 

1、 於1940年首次出版「兒童原型心理學」(The Psychology of the Child Archetype),稱兒童原型為「在裡面的小孩」(child within),這裡的兒童原型是一種集體潛意識,因此並不來自單一個人,即個人的生活經驗並無法完全決定其內在小孩的全貌,因此容格提醒,吾人應留意兒童原型的象徵特性及個人特定的童年時期的銘印經驗。

 

2、 除了強調其是活在內心的小孩(child within),容格更以聖童(divine child)來說明內在小孩在人的心靈意識中的地位,容格認為內在小孩是從潛意識,人類本性的深處所誕生,而意識對他一無所知,他代表的是所有存在中最強大的衝動,努力地想了解自己,而這種想要自我了解的力量是一種自然律,因此具有無可比擬的力量Hull(1968)。對容格而言,聖童象徵著未來的希望、幼小的心靈、生命的潛力以及自我的新生,但同時也很輕浮妄動,樂天頑皮,以及永遠不以長大成熟為目標,換句話說,所謂回歸內在的赤子之心,可以是變得更自由、開創、有活力,但也可能變得撒野、忽視他人與逃避責任,而讓聖童往好或往壞的方向,變化,其關鍵就在母親原型若能處理好聖童原型與母親原型間的依賴與獨立議題,才能發展聖童的正向靈性經驗。如果過度認同聖童原型又忽略了與母親原型的關係,可能導致個人拒絕長大,逃避成人世界的現實與責任,而落入所謂的「小飛俠情結」(蔣韜民86)。

 

三、          懷菲得(Charles Whitfield):

 

1、 從治療化學藥物依賴病人的經驗中發展其內在小孩的概念。

 

2、 認為自我(self)有兩個部份,內在小孩(Child Within,同時也交互用幾個概念相似的字眼如Real Self, True Self, Authentic self, Deepest Self, Inner Child, Inner core, Divine Child)及共依存自我(co-dependent self,又稱假我False Self, Unauthentic Self, Public Self, Impaired or Defensive Self)

 

3、 對內在小孩的描述為永續存活的、具能量的、及創造性的,自發的、肯定的等等;共依存自我為抑制的、害怕的、退縮的、自私的、批評的、過度理想化的、羞恥的、過度順從的,容易隱藏及拒絕感受,有條件的愛與給予,不當攻擊及被動。共依存自我來自於內在小孩的防衛性反應由於持續內化父母的傷害訊息(尤其是羞恥感),而以此種羞恥感為基礎形成的錯誤自我的形象,也因此與內在小孩分離。

 

4、 另外還提到了看顧自我(Observing Self),負責看顧真我與假我,是內在小孩的核心經驗,存於內在小孩的高層自我之內,是治癒的關鍵元素。

 

四、          葛羅夫(David Grove):

 

1、 將治療內在小孩的焦點放於治療師與個案的關係,及改變治療師與個案的溝通。將內在小孩的概念應用於有童年創傷經驗的成人身上,解除症狀的關鍵在於治療師是否有能力透過仔細而有結構的詢問,並善用內在小孩作為個案內心傷痛的隱喻,以評估個案的內在小孩狀況

 

2、 為了避免個案從經驗過去事件引起二度創傷,他會以一種無須宣洩或引發特定情緒事件的方式幫助個案回到並且渡過曾有的創傷時刻;他努力以精確的語言加入並仔細跟隨內在小孩,讓內在小孩感受到持續的安全與保護。

 

3、 視內在小孩(child within)為自我(self)的一部份,是兒童人格(persona)的一個片段(fragment),創傷經驗存於其中,並凍著(frozen)於那一時刻,內在小孩以防衛(解離)的姿態面對創傷,以確保心靈(psyche)短期的生存,但也因而導致長期的症狀。

4內在小孩將創傷記憶儲存於身體,形成身體與情緒的症狀,這些症狀象徵內在小孩試圖與成人(即個案)或治療師表達被治療的需要。

 

5 Grove曾說:「如果你受傷的像個小孩,那你就需要像個小孩般的被醫治」,因此為了接觸受傷的小孩,治療師必須回到過去工作,盡量用內在小孩的語言治療師應努力找尋內在小孩自己的隱喻語言,尤其是造成阻礙(stuckness)的隱喻,以便轉化這些隱喻通過傷痛

 

6、 受傷小孩的隱喻並非成人的隱喻,它是廣闊的、是一種原型的,屬於個案生命中某一特定時刻的,是能影響身體與心智的,治療師應透過此種隱喻為個案增強力量(empower)

 

六、 布雷蕭(John Bradshaw):

 

1 1933年出生於美國德州的一個酗酒家庭,為著名的心理諮商師,其許多著作已有中譯本,如家庭會傷人(Bradshaw On: The Family)、你真得懂得愛嗎?(Creating Love)及回歸內在(Homecoming: Reclaiming and Championing Your Inner Child)等。

 

2、 其內在小孩的概念受到多人的影響,如Eric BerneMilton EriksonRon KurtzAlice MillerVirginia SatirMurray Bowen等。(Bordan, 1994)

 

3、 內在小孩為一隱喻,目的在讓人方便理解。最終的目的在讓人更愛自己與提昇自我價值

 

4、 內在小孩是不成熟的,自我中心的,有著如孩童般的害怕與焦慮的。因此我們須要成為自己的父母以照顧內在小孩。

 

5內在小孩是一過程、成長的過程、是一生的工作。重要的是能去感受那個像小孩的感受,而非是否能找到兒時記憶,童年記憶並非必需

 

6、 內在小孩的核心為「我是感」(sense of I Amness)家庭中的毒性教條(toxic shame)會剝奪我是感並造成受傷小孩。

 

7父母不是神,而是受傷的人,是孩子把父母美化為神,童年是可能不快樂的,我們需要為自己快樂負責,要成為自己的父母,一個能撫慰的父母。

 

七、 心理綜合學派(Psychosynthesis):

 

1、 由阿沙鳩里(Robert Assagioli)所發展,他也曾是Freud, JungMaslow的同僚。其主要的努力是在整合所謂的次人格(subpersonalities)

 

2、 次人格指基於生存的需要而在生命中某一時刻留存的行為、感受或想法的整體(constellation)次人格數量無限多,有些來自集體潛意識的原型,但大部份代表的是現實已知對事物的態度,有時候,人們會過度認同某一次人格,同時過度對某次人格缺乏認同,於是讓某一次人格成為支配者而讓其他的缺乏發展或不存在。這些過度認同或缺乏認同都是在潛意識中運作,並在外成為情緒反應。

3、 心裡綜合治療的一個目標是深化個案對次人格的察覺、察覺個人與各次人格間的關係,使意識能有決定的可能,並尋得意志(Will)

 

4、 另一目標是強化對看顧自我(Observing Self) 或見證者(Witness)的認同,看顧自我是自我(self)的一部份,他能無評價的掌握自我的其他部份,無偏見地傾聽各部份的聲音,同理各部份的感受,平衡各部份的需要。見證者是與所謂高層自我(Higher Self)或靈性來源(spiritual source)的連結。經由減少對次人格的過度認同,及強化見證者與中道(Center),人們可獲得內在智慧及得到更高的個人潛能。

 

5、 內在小孩是一次人格,要治癒內在小孩應給予一安全的環境,以視覺化的方式讓內在小孩感受到有一照顧者或父母次人格樂於提供安全的呵護與保護,重複如此的過程,可強化具養育性的父母次人格的發展。

 

6、 即心理綜合對內在小孩的重點在發展父母次人格

 

本文刊登於:楊明磊(2002.09.05)內在小孩治療法。諮商與輔導。201期。第28-34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elodiech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